<刑法>和<刑事诉讼法>有什么区别啊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8 04:43:52
那为什么公安机关的刑事强制工作是依据<刑事诉讼法>
而执行刑法工作是根据<刑法>和<刑事诉讼法>大家谁能帮我解释一下?

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就能说明这个问题:

一个人杀了人,要判他什么刑,定什么罪名,就要用《刑法》,但是,怎么审判他和审讯他,以及他在诉讼中有哪些权利,就要用《刑事诉讼法》。

《刑法》是实体法,《刑事诉讼法》是程序法。

公安机关的刑事强制工作是刑事诉讼的一个过程,涉及到如何程序的问题,当然要用《刑事诉讼法》;而执行刑法工作,涉及到怎么审讯和定什么罪名的问题,就要实体法和程序法都用到,所以《刑法》和《刑事诉讼法》都要用。

明白了吗?

  简单的说,区别在于规矩与实施规矩的程序,刑法是规矩、刑事诉讼法是程序。刑法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问题,是刑事实体法;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追诉犯罪的程序、追诉机关、审判机关的权力范围、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相互的法律关系,是刑事程序法。

  两法的联系在于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定罪与实施关系,如果将刑事诉讼看作是一个逻辑证明的过程,那么,在这个逻辑证明的链条上,刑法的规定就是大前提,刑事诉讼是为了探寻小前提,通过刑事诉讼的结果便是处罚结论。因此,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具有一般与个别关系的属性。

刑法是规定刑事责任、犯罪以及刑罚的法律;刑事诉讼法是由国家指定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总称。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,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,刑法属于实体法。刑法:主要规范什么行为是犯罪?什么罪法定刑是多少?哪些情况可以从轻或减轻或免除处罚?哪些情况应该从重处罚?哪些情况虽然是犯罪,但可以不承担责任?等等实体上的问题,也就是理论上的问题。
刑诉:主要规范从立案侦查到交付执行之间的一个过程,应该按照什么程序,如何组织等等程序上的问题。也就是实践操作的问题。

刑法是实体法,刑事诉讼罚是程序法,刑法具有指导作用,刑事诉讼法具有实际操作性。

刑法是实体法,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。